,他们算是多年同窗,这关系有时候比一般的朋友要更亲近一些,几乎可以算是半个亲戚了。

而随着两人在买地呆的时间越久,逐渐被潜移默化时,买地的民风也正在急剧地变得更加开放起来,五年前,街上还少有同行的男女,便是夫妇上街,也是一个在前,一个在后,外人面前很少交言,现在呢?便是未婚夫妇也可以大胆地走在一起,男女交谈,简直是家常便饭,便连女子公然着短袖上街,这样的事情都因为天气逐年变热,而显得越发自然了,信王和叶昭齐见了面,也不同从前一样互不搭理,很可以公然地说几句话,也不会有人误会什么了。

“我是专门回来报道运动大会的,”见信王站住脚,昭齐也就挥了挥手里的仙手机,递过一个略有些挑战的眼神,信王也是心领神会——昭齐这是还没忘记两人一起去壕镜时,她一路眼馋信王的手机之事。当时信王不好借给她,主要是这东西也并非他自己所有,现在她倒不用眼馋了,自己也搞了一个。“这样的盛事,自然是要印到《万邦报纸》上去的。”

她突然换着说起了弗朗基语,指点着人群告诉信王,“我们编辑部好几个记者都来了。”

不错,昭齐这次南下壕镜,是去筹建买地的《万邦报纸》编辑部的,她文学能力出众,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,而且上了中级班之后,便选修了数门语言课,跟随通译一起学习弗朗基语、红毛番语,拉丁文和英语、法语。当然,不是每门语言都能流利听说——在云县,除了和通译之外,平时说外语的机会很少。但昭齐语言天分很高,学了两年,现在看几种语言的书信,已经没有什么问题了。自己纂写文本,固然说不上文采飞扬,但至少能让洋番看懂没太大问题,算是典型的哑巴外语。

信王虽也对外语有兴趣,但他又痴迷于摄影,又还喜欢理化,两人的科目已经不再重合,信王只会一些弗朗基语——弗朗基毕竟是和大敏打交道最久的外番,他也跟着昭齐看了过去,说起了弗朗基话,“都是哪国人?全是弗朗基人吗?”

在密密麻麻的人群中,迎着许多好奇的眼光,彼此用另一门语言交谈,使得旁人便是想要探听也听不懂,这是一种让人很有些得意的感觉,两人目光相逢,彼此一笑,昭齐换说回汉话,道,“来了两个马丽,现在她们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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